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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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回族是我国人口较多的一个少数民族,总人口10586087人(2010年,不包括台湾省),全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分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是其主要聚居区,全区拥有回族人口186.25万,占全国回族总人口的18.9%。另外,回族人口在20万以上的地区还有: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安徽、山东、河南、云南、甘肃和新疆等。以东、中、西三大地区来看,回族人口在西部地区最多,占其总数的60.75%。其次是东部地区,中部地区最少。从南北来看,回族主要分布在黄河流域的北方各省区,南方分布的回族人口较少。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在56个民族中,回族按省区市显示出的人口分布离散度仅次于汉族和高山族,位居第三,这表明回族是我国分布最广的民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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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族分布的特点,有的学者将其描述为不规则的“丁”字形,有的学者则以“衣”字型来描述。但总体上看,主要表现为“大分散,小聚居”的格局。“大分散”主要表现为全国2000多个县(市)几乎都有回族分布。这还体现在回族人口占所在省区市总人口的比例上,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回族人口占所在省区市总人口10%以上的只有两个(宁夏和青海),占1%-5%的有6个,占1%以下的有23个省区市。同时,从回族人口占各地少数民族总人口的比例来看,最高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回族人口占到了这些省区少数民族总人口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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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聚居”的特点集中体现全国回族居住的情形中,在西部省区,回族以连片聚居为特点,反映在回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在北方或西部地区。而东部地区,则以县、村、街道聚居为特点,又多在大运河沿线一带。与西北地区不同,东南地区回族聚居的规模大体在百人到万人左右。

回族“大分散,小聚居”格局集中表现在回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乡的分布上。回族自治地方一共有14个,其中,1个自治区,2个自治州、11个回族自治县(包括联合);其中1个自治区、2个自治州和6个自治县(回族自治县共11个,包括联合)均在西北。全国有回族乡140个,西北地区只有37个,西南地区有28个,华北地区有27个,华东地区有12个,东北地区有5个,中南地区有3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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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在183个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中,大约有97个城市的主要少数民族是回族,尤其是东中部城市,回族占的比例更高。在全国还有4个城市的行政建制上专设回族区,分别是洛阳市的瀍河回族区、郑州市的管城回族区、开封市的顺河回族区、呼和浩特市的回民区。由此看出回族是我国56个民族中城市化程度最高的民族之一。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回回”最初为他称,后来才演变为自称。“回回”一词,最早见于北宋沈括的《梦溪笔谈》,指唐代以来安西(今新疆南部及葱岭以西部分地区)一带的“回纥”人(“回鹘”人)。“回回”可能是“回纥”、“回鹘”的音转或俗写。南宋时,“回回”,除包括唐代的“回纥”、“回鹘”外,还包括葱岭以西的一些民族。这都和现在所说的“回回民族”不同。十三世纪初叶,蒙古军队西征期间,一批中亚各族人以及波斯人、阿拉伯人,不断地被签发或自动迁徙到我国来。他们主要以驻军屯牧的形式,以工匠、商人、学者、官吏、掌教等不同身份,散布在我国各地。他们被称作“回回人”,是当时“色目人”的主要部分,后来他们也就以“回回”自称了。

回族也有一些他称。宋元时期,蒙古民族的官方文书将回族先民称为“撒尔塔兀勒(Sartqul)”;元代将Musulman(穆斯林)音译为“木速蛮”和“木速鲁蛮”,意思等同于汉文中的“回回”,此种情形也见于明代的《回回馆杂字》(汉语、波斯语分类词汇)、《高昌馆杂字》(汉语、维吾尔语分类词汇)。迄今,在不同地区,各个民族语言中对回族还有各种的他称。藏族将回族称为“卡西(Kace)”,可能因为西藏部分回族来自克什米尔;蒙古族称回族为Hotun,据说当地回族来自和田;新疆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则将回族称为“东干(Tung’gen或Tung’gan)”,据说因为当地回族来自潼关,也有将Tung’gan解释为“留下来居住”;因回族中马姓较多,四川彝族地区将回族称为“马家(Majia)”;云南的佤族和傣族将回族称为“帕西(Basi)”,意为来自波斯的人。不同的称呼不仅反映出回族和众多民族杂居的情形,也反映了回族来源的多元性,以及职业和迁徙的特点。

当代回族通用汉语,不同地区持不同方言。在回族先民东迁初期,是阿拉伯语、波斯语和汉语同时使用的。由于长期和汉族杂居,特别是汉人成份在回回中日渐增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就逐渐习惯于以汉语作为本民族的共同语言,并保留了一些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词汇。元朝时期的“回回文”是指新波斯文、又称“普速蛮字”。当时元朝政府中设有回回译史、回回掾史、回回令史,就是用回回文起草文书、翻译文书的专职人员。同时元朝还有官办的回回国子学和回回国子监,教学主要内容是新波斯文。进入明代,尽管官方还有从事穆斯林语文教学、翻译工作的“回回馆”,而汉语作为回族的共同语言已经固定下来。明中叶,伴随经堂教育的兴起,出现了经堂语和小儿锦。经堂语是中国伊斯兰教清真寺经堂教育中使用的一种专门语言,它是用汉语音译阿拉伯语或波斯语,或用汉语语汇意译波斯语和阿拉伯语,并吸收和改造了中国儒、道、佛各教经典用语和民间用语的成分。小儿锦则是经师们在中国特定历史条件创造的一种拼音文字。它用阿拉伯字母拼写汉语而成,其中包含有阿拉伯文、波斯文语汇,偶尔夹杂个别汉字。不仅在经书写作时使用,有时也被运用在通信、记事等交际中。此外,与其它民族杂居的回族也会使用其它民族的语言文字,并受到他们文化的影响。如云南西双版纳的回族,就还使用傣语、傣文,穿傣族服装,住傣族式的竹楼;云南洱源县的回族,穿白族服装,使用白族语;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和西藏拉萨地区的回族,使用藏语文;和彝族杂居的四川凉山的回族,兼通彝语。此外,在内蒙古和新疆地区的回族,有不少人兼通蒙古语、维吾尔语或哈萨克语。


(摘自《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中国少数民族》卷)

历史沿革

回族的族源可以追溯到唐代。根据现有史料,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阿拉伯和波斯的商人陆续由海路来华,在广州、泉州、杭州、扬州及长安等城市定居。他们被称为蕃客或土生蕃客,被视为回回民族的先民。宋代东来的犹太人,由于宗教上的亲近关系,后来也成为回族一部分。

13世纪初叶,蒙古军队西征期间,一批批中亚各族人以及波斯人、阿拉伯人,不断被签发到中国来。他们主要以驻军屯牧的形式,以工匠、商人、学者、官吏、掌教等不同的身份,散布在全国各地,成为形成回族的主体人群。宋元时寓居在占城(今越南中南部)即“占城回回”、中印半岛南部和南洋诸岛上属于马来人种的“昆仑回回”因迁居中国而成为回族的先民。

明代仍有大量的人群融入回族。如原籍为阿拉伯、波斯、西域突厥诸种和东南亚的“归附回回”,还有侨居的“寄住回回”,他们往往以“贡使”形式进入中国,使团成员多达数百,贡事完毕,有的返归本国,有的则侨居或定居中国,明朝永乐间苏禄东王病逝山东德州,其后人守坟,成为德州北营回民的先祖。

学术界一般认为回族大致形成于明代,而元代是回族形成的准备时期。元代蒙古军队西侵后,把中亚西亚各族人编入探马赤军签发东来。按照规定,探马赤军“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当时回回屯聚牧养的地方,有甘肃河西、宁夏、河南、山东、河北一带,以及云南等地。此后,又有大批的回回军士在社的编制下,投入农牧业生产中去,而成为普通的农牧民。同时,被迁移东来的还有大批回回工匠、回回商人多半居住在城市和交通要道上。由于屯戍和手工业、商业的经营,共同的经济生活初步形成。

由于回回人对元朝的开国及其军事、政治、经济都有很大影响。特别是回回上层参与了元朝的政事,据文献记载,回回人在政府中担任各种职位的官吏不少,其中任职中书省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及参知政事等重要职务者多达320人;在10个行中书省任丞相、平章、参政等重要职务者多达65人。这给回回人在各方面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明代是回回民族最终形成的时期。元朝灭亡以后,回回人和蒙古人一样,也有一个逐步内附的过程。随着明初全国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回回的分布和经济情况也有一定的发展和变化。在陕甘,回回继续垦荒种地,并不断有归附明朝政府的回回人迁徙到这里来,人口逐渐增加。当时陕西关中、甘肃河州、宁夏灵州至平凉、固原各州县,回民众多,形成了回回的主要聚居点。随着商业贸易的往来,回回军士的屯田镇戍,官吏学者的宦游,特别是农民起义中的流动迁徙,使回回的分布就愈来愈分散。但在农村往往自成村落,在城镇往往聚居关厢或若干条街巷的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始终不变。明代文献记载:回回“同类则相遇亲厚,视若亲厚,视若至亲。”“自守其俗,终不肯变。”大约经历了200多年,以回回人为主体,融合了国内汉、维、蒙等多种民族成分逐渐形成为新的民族共同体。

到了清代,回族在全国各地聚居点仍在增加,其中尤以西北陕甘宁青和云南、山东、河南、安徽等地回族人口最为稠密。与明代一样,具有以农业为主,兼营牧业、手工业和商业的特点。此时,回族农业已十分成熟,农业人口占其总人口的绝大多数,农耕方式与汉族相差无几。牧业以饲养牛羊为主,手工业以屠宰、制革、农产品加工、刺绣等为主,一些地方的回族还开发矿藏,发展矿业。商业作为回族的传统经济部门,这时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回族商人的足迹遍及乡村和城市,内地和边疆,并产生了一些著名的回族商业集团,开辟了许多新的长途交通线。经营的范围也十分广泛,以皮毛业规模最大,最具特色,出现了许多皮毛集散地。

各地回族以不同的形式参加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鸦片战争时期,驻防在浙江沿海一带的陕甘回、汉官兵2000名,对英国侵略者进行了英勇的抗击。1855年,在新疆塔城,由于沙俄帝国主的贸易官蛮横地阻止中国人民在自己的土地上开采金矿,并残暴地杀害了回族和其他民族的矿工及其家属,激起了各族人民的义愤。在回民矿工徐天尧、安玉贤的率领下,焚烧了沙俄在塔城的商栈和货物,赶跑了掠夺成性的侵略者,充分显示了回族人民反抗外来侵略,保卫国家主权的勇敢斗争精神。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中,回族将领左宝贵率领军队,负责平壤的守卫,在战斗中,他亲自在炮台上指挥,连战四昼夜,以身殉国。1900年,八国联军攻打北京的战斗中,一支主要由回族官兵组成的甘肃军队,在廊坊和北京正阳门等战斗中,英勇顽强,给敌军以沉重的打击。在推翻封建专制王朝的辛亥革命中,武汉、西安、成都、重庆、上海等地的回民分别参加了各种斗争。

五四运动和中国共产党成立,为回族人民的彻底解放指明了方向。在五四运动中,山东济南回民投身于当地运动,组织了“回民外交后援会”等爱国团体,参加了捣毁亲日派喉舌《昌言报》的斗争。马云亭等三位带头的回民爱国人士惨遭亲日派军阀回奸马良的杀害,进一步激起了山东、河北、北京、天津各界人士的爱国义愤。在天津,郭隆真、刘清扬等回族进步女青年,积极参加爱国演讲、宣传、请愿、示威等,并和周恩来和邓颖超一起组建了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小组——觉悟社。后来郭隆真同周恩来等同志一起为了探求革命真理,去法国勤工俭学,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早期党员。1925年回国后,她一直在北京做党的妇女工作。1928年,担任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委员,1930年在青岛从事工人运动,次年,不幸被捕,坚贞不屈,惨遭军阀杀害。郭隆真等人的革命活动代表了回族中先进分子在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所作的贡献。

第一次和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地工人运动如“二七”大罢工、省港大罢工等,以及各地的农民运动,也都有回族先进分子参加。长辛店机车厂工人吴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劳动补习学校学习,受到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积极参加革命斗争,得到工人的信赖,被选为铁路工会委员,后在“二七”大罢工中,担任调查团团长,被军阀吴佩孚逮捕,受尽酷刑,被害牺牲。吴祯的斗争事迹,标志着回族工人的觉醒。

中国工农红军的长征,在回族中播下了更多的革命种子。红军在回族地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回民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使广大回族群众深受感动,使他们认识到中国共产党主张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抗日救国的道理。在甘肃省西吉县(今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单家集,毛泽东主席和其他领导同志热情地与回民交谈,并参观了清真寺,向阿訇仔细了解回民的生活情况,受到回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在长征中,回族群众主动给红军送情报,当向导,支援红军。还有不少回民青年踊跃参加红军,北上抗日,在陕甘宁边区还成立了回民骑兵师。

早在土地革命时期,在陕甘红军的帮助下,甘肃正宁县龙咀子成立了回民自治政权,建立了党组织,发展了回族党员,进行了分粮食、分土地的革命运动。1936年8月,红军在甘肃宁夏交界的豫旺、海原一带的回民聚居地区,帮助当地回民建立了“豫海回民自治政府”,选出雇农出身的马和福为自治政府主席,还建立了以回民为主体的县游击大队,进行打土豪、分田地的反封建斗争。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回族中的早期实践。

抗日战争中,回族各阶层人士纷纷投入救国运动中。在陕甘宁边区和各抗日根据地,中国共产党领导回民建立了各种抗日救国组织。在回民较多的地方还帮助建立了乡一级的自治政权。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八路军、新四军的帮助下,在陕甘宁边区以及河北、山东、山西、安徽等地从无到有建立了大小数十支回民抗日武装。在陕甘宁边区,建立了回民抗日骑兵团,他们战斗在陇东一带,对保卫边区和开展回民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冀中,马本斋率领的回民支队,学习和运用毛泽东同志的战略思想和八路军的战术原则,对团结冀中地区广大回、汉族人民,坚持开展敌后抗日游击战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到解放战争时期,各地回民武装多编入野战军,为解放全中国而继续战斗。在国民党统治地区的各阶层回民,面对国民党政府覆灭前的种种暴政,积极参加了罢课、罢工、罢市、抗税等各种爱国民主运动。河南、云南等地回民,积极参加了当地的反蒋敌后的斗争。在北平、天津、南京、西安、昆明等地从事地下工作的回民党员,冲破黎明前的黑暗,为迎接这些城市的解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就非常关怀回族的工作。当时,在中央党校和民族学院积极培养回族干部,并建立了回民的群众组织。1941年,《回回民族问题》在延安出版,该书第一次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科学地论证了回回是一个民族,驳斥了蒋介石否认回回是一个民族的大汉族主义的谬论,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对回回民族的政策,指明了回回民族解放和发展的方向,对回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有很大的影响。

不论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回民族在历史上都涌现过不少杰出的人物,对当时人民生活和生产建设都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元朝初期著名的政治家赛典赤•赡思丁任云南平章政事期间,注重农业生产,设立屯田区,倡修昆明河,广设驿站,兴办儒学,并注意协调民族关系,对云南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以及中央政权和云南关系的密切作出积极贡献。和宋朝的包拯一样,明代的海瑞是中国历史上清官的典范、正义的象征。他一生居官清廉,刚直不阿,深得民众的尊敬与爱戴。关于他的传说故事,民间更广为流传。后经文人墨客加工整理,编成了著名的长篇公案小说《海公大红袍》和《海公小红袍》,或编成戏剧《海瑞》、《海瑞罢官》、《海瑞上疏》等。中国历史上著名航海家郑和,29年里率领庞大的船队,七下西洋,访问了亚洲、非洲等30多个地区和国家。这一空前壮举,促进了中国同这些国家之间的友谊和国际之间的经济文化的交流,表现了中国人民大无畏的英雄气概。

在科学技术方面,回族对祖国作出了很大贡献。天文学家扎马鲁丁向元世祖撰进的《万年历》颁行全国,并建立观象台,制造浑天仪、斜纬仪、平伟仪、地球仪、方位仪、天球仪和观象仪等七种天文仪器,在中国天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元代著名的建筑学家亦黑迭儿丁是元大都宫殿和宫城的设计者和工程组织者,其设计奠定了其后整个北京城市建筑发展的基础。回回医术在外科和药物使用上都有显著疗效,其医药也有自己的体系。

在文学、哲学、艺术方面,元明以来还涌现出许多像萨都剌、高克恭、丁鹤年、丁澎、改琦等名家。元代百科全书式的学者赡思不仅通经学、文史,还钻研天文、地理、水利、算学等,作出了杰出的成就。明代著名的思想家李贽认为宇宙以物质性的阴阳二气为基础,经过无数变化,生出万事万物来,具有一些朴素唯物主义因素。强调社会平等说,反对圣人凡人之分、智愚之别,反对封建教条和男尊女卑观念,反对“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怒斥官吏之罪恶行径,在文学方面提出“童心说”,主张创作须抒发己见,反对复古摹拟。一生著有《李氏焚书》、《续焚书》、《藏书》、《续藏书》、《李氏文集》、《李氏丛书》等。其富有战斗精神的反封建主义启蒙思想,影响了明末的社会思潮。五四运动前后,仍然起着解放思想的积极作用。

(摘自《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中国少数民族》卷)

风俗文化

回族形成后,是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的民族,但却以善于经商而著称。唐宋时代,蕃客就活跃在“丝绸之路”和“香料之路”上。长安(今西安)、河西走廊地区以及东南沿海的广州、扬州、泉州、杭州等城市,是他们经商落居的主要地区。他们开设“胡店”和“波斯肆”,经营香料、珠宝、象牙、犀角及中国的丝绸、药材、铜器、陶瓷等。先民的商业活动,沟通了中西方经济文化的交流,加强了边疆地区与内地的联系,促进了沿途城镇的兴盛繁荣,也奠定了回族商业文化的基础。元代回回的商业活动扩展到大江南北、长城内外。香料、珠宝、金银饰品、粮食、皮张等是他们经营的主要商品。明代回族形成后,商业经济继续发展。

回族经营传统商业主要有珠宝业、香料业、医药业、饮食、屠宰业、马贩、驼队、羊皮筏子及其长途贩运业。珠宝业和香料业是回族先民从事的主要行业。早在公元7世纪前后,有许多波斯人来到扬州、长安等地,从事以珠宝为主的生意。这个传统后来得到极大的发展,新中国建立前,北京市的珠宝业大约有70%是回族人经营的。而且回民经营的香料业、制药业、制瓷业等也蜚声海内外。饮食业是回族一项比较普遍的传统行业。俗语说:“回回两大行,小买小卖宰牛羊”;“回回两把刀,一把卖牛肉,一把卖切糕”;“回族三大行,羊肉、馒头、贩粜粮”,等等。这说明饮食业是多数回民生计方式。马贩、驼队也是回族普遍经营的一个传统行业。回民在历史上就喜欢养马、骡、驴、骆驼,还经常贩运牛、羊、马、驴、骡子、骆驼等,包头等地的回民因背靠内蒙古大草原,所以一般回民都以贩卖牲畜为业,从中营利。同时,大多数“马贩”主要用驴、马、骆驼经常出去搞长、短途贩运,而且走时找几个伴儿一起走,所以,过去回民习惯称马贩为“赶脚”、“马帮”、“驼帮”、“吆骡子”,把赶车、马、骡的人叫“脚户”。

日常生活中,回族不抽烟、不饮酒,但特别喜欢饮茶和用茶待客。由于分散各地,形成了不同的饮茶习俗,北方回族地区有罐罐茶;云南回族中有烤茶;湖南回族中有擂茶。盖碗茶是西北回族的一种特殊嗜好。最有代表性的是“八宝盖碗茶”,即盖碗内泡有茶叶、冰糖、枸杞、核桃仁、芝麻、红枣、桂圆、葡萄干(或苹果干)等。

头饰是回族最典型、最富有特点的服饰。在衣、冠颜色上以白、绿、黑色为主。回族妇女一般都头戴白圆撮口帽,戴盖头(也叫搭盖头)。无论在泉州、广州、海南等沿海地区,还是在内地,一般都是绿、青、白三种颜色,有少女、媳妇、老人之分。一般少女戴绿色的,已婚妇女戴黑色的,有了孙子的或上了年纪的老年妇女戴白色的。绿盖头清俊娇丽;白盖头干净持重;黑色盖头素雅端正。大都选用丝、绸、乔其纱、的确良等高中档细料制作。老年人的盖头较长,要披到背心处;少女和媳妇的盖头比较短,前面遮住前颈即可。

西北地区的回族在长期的历史中发展出了丰富民间曲艺,比较著名的就是“花儿”和“宴席曲”。“花儿”是最具有回族特色的民间歌谣,特别是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一带的回民,有手搭耳后、面对青山唱“花儿”的习惯。“花儿”又名“少年”,发源于回民聚集的临夏,后由甘肃发展到青海、新疆一带,大都在回民中演唱。经过数百年的演变,曲调有一百余种,已形成河州花儿、莲花山花儿、宁夏花儿、青海花儿等不同的流派和风格。一般禁止在家里和村庄唱“花儿”,只能在野外唱。除了平时唱“花儿”外,各地还逐步形成了一些“花儿”会。

宴席曲是西北地区回民在新婚宴席等喜庆场合演唱的曲调,特别在甘肃临夏和青海民和、化隆及宁夏等地极为盛行。有些回族青年举行婚礼时,提前邀请一些有名的唱把势,前来祝贺助兴。有独唱,有对唱,有合唱,此起彼伏,增加了婚礼的喜庆气氛。

回族有习武之俗。回族武术种类很多,历史上曾经被称为“昆仑派”,是我国四大武术派别之一。民间流行的查拳、回回十八肘、教门弹腿、八极拳、八门拳、心意六合拳、通背拳、马家拳、护手拳、八封太极拳、白猿通臂拳、双刀、大刀、阿里剑、伸缩剑、古兰剑、燕尾剑、鱼尾剑、河州棍、马家枪、沙家枪、环子锤等,均属回族的武术。其中回回十八肘、教门弹腿、查拳等曾作为国术列入民国时期军事训练项目中。

回族的传统体育还有踏脚、打木球和掼牛等。踏脚可一人对一人,也可二人对四人等,基本的动作是平踏、破脚、背脚、连环转、飞脚等。打木球,俗称“打篮子”、“打锁儿”或“赶毛球”。木球是用一种硬度强、不易破裂的木头制作的小球,长约8厘米,粗约10厘米。打木球,器具简单,规则明确,容易掌握。每人只要准备一根60厘米长的木棒或木板,用来击球即可。比赛场地,一般是长约30米,宽约20米,中间有一道中场线,两边底线中间各有一个3米宽、0.5米高的球门,类似冰球门。比赛时间一般为20分钟至2小时左右,分上下场。民间木球打法有三四种,如打圈杠、刁杠和赶龙等等。掼牛是每年宰牲节专门进行表演体育活动,一般没有什么严格规则,主要是根据每个人的力量和技巧,在一定时间内把牛掼倒为目的。通过拧、扛、压等一系列动作把大公牛掼倒,使之四脚朝天。这些活动均是既可娱乐,又可健身、自卫的活动。

(摘自《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中国少数民族》卷)

发展现状

新中国成立前,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下,回族人民在政治上没有地位,经济和文化发展缓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回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民一样获得了新生,成了国家的主人。根据各地回族聚居的程度不同,党在回族聚居地区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既建立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又建立有甘肃临夏、新疆昌吉两个回族自治州,以及甘肃张家川、青海门源、化隆、新疆焉耆,河北大厂、孟村等6个回族自治县。此外,还有回族同其他民族联合建立的自治县,如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青海民和土族回族自治县、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等。从而实现了民族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

散居的回族人民,也同样获得了当家作主的平等权利。他们的民族特点,也同样受到了尊重。回族的政治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在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有关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都有适量的回族代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和政府部门,也都有回族干部参加。

新中国成立前,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下,对回民的剥削和奴役颇重,经济和文化发展缓慢,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农村地区回民破产和逃亡现象比较普遍;在城市更多回族生活很不稳定。新中国成立后,回族社会经济生活发生根本的变化。经过了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城市回族资本家经营的工商企业,有的改为国营,有的改为公私合营,他们本人经过改造,绝大多数已经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回族的小商小贩以及手工业者,有的联合起来成为集体经济的一员,有的转业成为国家企业的职工。同时,各回族自治地方的工业建设也获得发展。197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已建立煤炭、电力、机械、冶金、化工、轻工、石油、电子等现代工业,工业总产值已由1949年的1200多万元增加到当年的10亿多元。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各地回族怀着极大的热情投入到改革开放的浪潮中,不仅提高自身的收入,也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在西北,甘肃临夏和宁夏同心等地很快形成为当地回族和各地客商进行商贸活动的集散中心。在沿海和内地,出现了一批乡镇企业,使一些回族村庄成为了遐迩闻名的富裕村。在大中城市中,随着经济的发展,涌现出许多回族的个体户、私营户,并逐渐从单一的小规模经营,向较大规模的、高技术的领域发展,从事的行业也日趋多样化和专业化。

改革开放以来,许多回族地区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培育经济发展新优势,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了经济增长质量,促进了和谐社会发展。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决策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获得了快速的增长,财政收入,增势良好;农业生产上保持平稳。随着农业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工业生产保持较快增长。城镇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

新中国成立后,回族教育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早在20世纪50年代,党和政府制定教育方针政策,设立专管民族教育的机构,拨出发展教育的专款,大力扶持全国各少数民族教育事业。与此同时,随着政治平等的实现,经济的发展繁荣,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业正蓬勃发展,回族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也得到进一步发展。2005年末,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充分的加强,不断扩大广播电视覆盖率,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顺利进行,积极推进和完善有线电视入户。全年全区地方出版报纸19种,杂志35种,出版图书600种。2005年以来,该区医疗卫生事业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工作卓有成效。回族地区全民体育设施的建设得到加强,截止2005年底,宁夏回族自治区已完成全民健身路径工程194个,总投资达2246万元。

随着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回族的各种人才不断涌。如史学家白寿彝和杨志玖;翻译家和教育家马坚和纳忠;“中国交响乐之父”(音乐指挥家)李德伦;相声艺术家马三立;作家沙叶新、张承志、霍达;中国科学院院士张广学、蒋锡夔、刘广均,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士雯、数学家展涛等,他们均在各自的领域做出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摘自《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之《中国少数民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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